交通運輸部日前就《關于嚴格管控長江干線港口岸線資源利用的通知》(下稱《通知》)進行解讀,提出由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通知》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細則,進一步增強可操作性,有條件的地區可積極探索港口岸線退出機制和有償使用試點工作。
長江干線航道自云南水富至長江口,全長2838公里,自然岸線總長6700多公里(包括支汊航道及可開發洲島岸線)。截至2018年底,已開發利用的港口岸線為922公里,占自然岸線總長度的13.8%。目前長江干線全線34個港口中吞吐量超億噸的大港達14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為龍頭,沿江主要港口為骨干,地方重要港口為補充的發展格局。
《通知》從嚴防非法碼頭現象反彈、優化已有港口岸線使用效率、嚴格管控新增港口岸線、保障集約綠色港口發展岸線和推進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五大方面,提出持續打擊違法利用港口岸線行為、嚴格管理臨時港口岸線、規范提升老碼頭使用效率、整合閑置碼頭和公務碼頭資源、嚴控港口岸線總規模、嚴控工礦企業自備碼頭岸線、嚴控危險化學品碼頭岸線、保障規模化公用港區岸線需求、統籌安全綠色港口岸線需求、高質量修訂港口規劃、制定港口岸線利用效率指標、建立定期評估和信用管理制度共12條措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