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恩施州人民政府以“恩施州政函〔2022〕108號”文對《恩施州船舶污染物接轉處設施能力運行評估報告》進行了批復,要求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研究評估結論及建議,緊緊圍繞建設“兩山”實踐創新示范區的目標定位,及時動態完善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要做好已建的巴東港主城港區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碼頭運營管理,加快推進清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碼頭建設,嚴格控制重要庫區各類船舶污染物排放,加快推進新能源船舶改造和更新。
開展船舶污染物接轉處設施能力運行評估工作是恩施州實現水運綠色、循環、低碳、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為深入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及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對全省船舶和港口防污染專項調度會議的有關要求,全面系統評估恩施州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能力與到港船舶艘次、船舶水污染物產生量的匹配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動態完善接收轉運處置設施,提高恩施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能力和管理控制水平,促進水運生態綠色發展,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委托湖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恩施州船舶污染物接轉處設施能力運行評估報告》。8月12日,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將評估報告發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宜昌巴東海事處等部門征求意見,根據各部門反饋意見,報告編制單位對評估報告進行了修改。8月16日,恩施州交通運輸局聯合湖北省港航管理局組織各相關縣市交通運輸局及相關專家在武漢對評估報告進行了評審,形成了專家組評審意見。根據評審意見,報告編制單位對評估報告及時進行了修編,報請恩施州人民政府予以批復。
作者:岑仲陽
圖文來源 恩施州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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