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寧波口岸營商環境,保障口岸暢通和外貿穩定發展,寧波港口主動作為,想企業之所想,在今年4月“碼頭企業減并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降低引航費基準費率10%”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出臺7條減負降費措施。
一是延長外貿進口重箱免堆期。進港的外貿進口集裝箱重箱(危險品箱除外),免堆期由4天延長至7天;
二是免收外貿進口冷藏箱免堆期內的船舶供應服務費(冷藏箱制冷)貨方部分。進港的外貿進口冷藏箱,免收免堆期內在港產生的船舶供應服務費(冷藏箱制冷)貨方部分;
三是免收外貿進口查驗冷藏箱港內至查驗場地短駁費用。外貿進口冷藏箱通過易港通集卡運輸交易平臺申請并實施轉場查驗作業的,免收港內至查驗場地短駁費用;
四是免收外貿進口拼箱港內至拆箱倉庫短駁費用。外貿進口拼箱通過寧波舟山港國際集拼平臺申請并實施拆箱作業的,免收港內至拆箱倉庫短駁費用;
五是免收部分多式聯運出口集裝箱庫場使用費(轉棧)。免收部分多式聯運出口集裝箱因提前進場產生的庫場使用費(轉棧);
六是開通外貿出口集拼箱綠色通道。對已在海關監管倉完成海關放行和裝箱的外貿出口集拼箱,碼頭公司開通提前進場綠色通道,并免收因提前進場產生的庫場使用費(轉棧);
七是股份公司下屬合聯營港外堆場暫落費減半。統籌股份公司下屬合聯營港外堆場保有一定暫落箱位并下調暫落費,下調幅度原則上為公示價格的50%。
以上舉措自6月20日起施行,將有效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力寧波打好經濟穩進提質攻堅戰。
圖文來源浙江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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